组阁争议可通过多方合作解决
南宁报讯(郑思玲 记者 顾彦伟)近日,广西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当地司法、公安部门解决了一起因安装定制橱柜引发的消费纠纷。此前,消费者邓某在灵山县石塘镇一家家具店定制了一款橱柜。双方同意由橱柜厂负责施工、安装。安装完成后,邓某又额外支付了2500元。然而,当邓某尝试安装柜子时,却发现施工方预留的柜子位置与他提前购买的净水器的篮子尺寸不符,导致无法安装成功。针对这个问题,橱柜厂家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在橱柜两侧加木板,这样就可以安装净水篮,但邓先生拒绝了这个解决方案。邓晓说定制的橱柜要充分满足自己的需求。加木板的安装方式并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如果商店坚持这个计划,他们会要求整个柜子被拆除。我们认为家具店的施工和安装方式没有问题。如果邓晓坚持拆迁,他还得支付2000元材料费作为补偿。双方沟通未果,邓某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石塘市场监管局官员联系双方,并进行了现场调查。据了解,邓潇此前与导演沟通,特意要求柜内预留空间,用于安装净水篮。但施工监理并没有提前告知他具体安装方法。该公司只是简单地说:“通常,其他客户也有类似的安装”,而忽略了通知该公司的义务。为妥善化解纠纷,石塘市场监管局联合辖内派出所、司法所成立调解小组,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橱柜店的法律义务。该负责人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了解服务的真实情况并接受公平的商业条件,企业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准确信息。家具店必须提前测量滤水篮的宽度。由于没有明确传达安装方法,邓的知情权和公平贸易受到损害。邓小平先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依法享有的利益。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邓晓向家具店支付了800元材料费,成品橱柜由邓晓亲自打理。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