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药品统一采购真正成为保障人民健康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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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第十一批药品集中采购27日在上海开幕,成功采购55种药品。七年来,集中采购已将490种常用、优质、价廉、救命的药品送入百姓药柜。药品中央采购政策实施以来,通过数量价格交换、抑制不公平价格,切实惠及群众医疗。但药品集中采购要真正成为保障人民健康的“盾牌”,关键是要保证药品质量,药品是救命稻草。即使药品价格下降,质量也必须保持。当我们发现在这次集中采购中,我们看到质量保证的要求无处不在。至于集中采购环节,药品质量的“口袋绳”将进一步强化。初期进行品种科学筛选,重点关注上市多年、临床应用成熟的“老药”。目前,临床使用风险较高的品种不予纳入。优化医疗机构申报方式,以评选结果更好满足医疗机构需求,为药企提供稳定预期,促进入选产品保质保量供应。药品集中收购不仅仅是“以更低的价格获得产品”。从集中采购细则来看,新一批集中采购质量标准严格,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合理的生产经验因此,投标药品必须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符合性检验,并且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也就是说,只有具有一定生产历史、质量稳定的企业才能参与投标。对于制药公司来说,成功的药品供应并不是“护身符”。药品监管司对选定的药品进行总体监管。后续监督抽查或抽查中发现该企业药品质量存在缺陷的,将直接取消该企业资质,列入违规名单,限期不得参加集中采购。为人们提供可以放心使用的药物清单。这需要不断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全周期质量监管,严格控制。此外,制药企业要带头承担起自身责任,把药品质量安全视为生命线。只有通过严格的过程控制和动态监控,才能守住药品质量红线,才能真正发挥集中采购政策的效益。